最後更新時間: 2025 年 05 月 20 日

為什麼要關心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
每年五月,繳納房屋稅是所有屋主的例行公事。但你是否曾仔細看過稅單上的「稅率」欄位?或者收到稅單時,總覺得稅金負擔有點重?特別是剛買的新手屋主,可能還不清楚,其實房屋稅有「自用」與「非自用」的差別,稅率更是天差地遠!
許多屋主因為不了解規定或忘記申請,從114年/2025年開始可能會多繳了好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房屋稅!自己目前住的房子可以申請稅率較低的「自用住宅稅率」是政府提供給實際居住者的合法節稅優惠。
這篇文章就是您的「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教學!我們將一步步帶您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申請需要準備什麼?有哪些申請方式?以及最重要的——如何透過簡單的申請步驟,幫您未來每年都省下一筆可觀的房屋稅金!
房屋稅「自用」和「非自用」差多少?
-1-724x1024.jpg)
房屋稅的計算基礎是「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這個「稅率」就是省錢的關鍵!
自用住宅稅率: 目前大多法定稅率為 1.2%。(部分非直轄市和新竹縣市的鄉鎮和非常舊的老房子可以到1.0%)
非自用住宅稅率: 如果房屋是用於出租、營業,或是空置不住,稅率則從 1.5% 起跳,根據您的房屋用途(例如出租)以及持有戶數(特別是囤房稅2.0實施後),最高可能達到 4.8%!
參考資料:財政部稅務入口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
差距有多大?簡單試算給你看:

光是一年,稅金就可能相差 24,000 元! 可見,確認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是節省房屋稅開銷的第一步!
我符合「自用住宅」資格嗎?
自用住宅申請條件有哪些?
想適用 自用住宅1.2% 的優惠稅率,您的房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 房屋無出租、無營業情形:房子必須是您自己或家人實際居住,不能有任何出租給他人,或是登記為公司、行號等營業用途。
-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完成戶籍登記 (設戶籍):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的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人的戶籍正式登記在該房屋地址。只有實際住在裡面,但戶籍在別處是不行的喔!
- 全國合計三戶以內:房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名下所有符合自住條件的房屋,合計不能超過三戶。若超過三戶,您需要自行選擇(按照實際設籍狀況)哪三戶適用 1.2% 的自用稅率。

符合資格後,最重要的就是要「主動申請」!稅捐稽徵處不會自動幫您變更稅率喔!
自用住宅申請時間?
申請截止日: 每年的 3 月 22 日之前。
生效時間:如果您在 3 月 22 日 (含) 以前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當年 5 月收到的房屋稅單就能適用 1.2% 稅率。
如果您在 3 月 23 日之後才提出申請,那麼就要等到下一個年度的房屋稅才能開始適用 1.2% 稅率。
特別提醒: 因為今年是新制,政府特別放寬申請期限至2025年6月2日前提出申請,即可符合自用住宅資格!
Q:何時該申請?
A:只要您的房屋狀況符合自用條件(例如:剛買房完成過戶、戶籍剛遷入、剛將出租的房子收回自住),就可以在遷入戶籍時請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協助一起申請自用住宅申請書!
自用住宅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 申請書: 線上申請就直接填寫申請資料;線下申請,需要填寫「房屋稅使用情形變申報書」(可在各地方政府的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或臨櫃索取)。
- 身分證明文件: 線上申請填寫基本資料(部分縣市政府需要用電信驗證或讀卡機實體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驗證),非本人設籍房屋時,需要再上傳設籍的家人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線下申請需要提供房屋權狀或土地權狀和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供核對。
(通常地方稅務機關會自行查核地籍和戶籍資料,但為求申請快速,會建議還是先提供證件證明。)
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管道與步驟:
管道一:線上申請 (最推薦上班族!)
- 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網站。
- 找到「線上服務」、「線上申辦」。
- 點選「房屋稅」,找到「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 使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手機號碼為本人持有的門號驗證。
- 依照網頁指示,填寫房屋坐落地址、所有權人等基本資料。
- 選擇「使用情形變更」,選擇變更後為「自住住家用」。
- 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送出」即完成申請。
台南市申請入口為全國統一申請入口
管道二:臨櫃申請 (直接辦理最安心!)
- 網站下載「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書(點我下載)」,或直接到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服務櫃台索取。
- 填寫好申請書。
- 攜帶屋主本人身分證正本、設籍家人身分證正本、建物權狀(可能需要印章)。
- 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或其「稅捐稽徵處」的櫃台辦理。
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後如何確認?
最直接的方式是留意掛號信,審核通過後地方稅務單位會寄送審查公文,或是隔年五月收到的房屋稅單,確認「稅率」欄位是否已變更為自用住宅 1.2%。也可以在送出申請一段時間後,主動打電話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確認案件辦理進度。

擁有多戶房屋?又遇到自用住宅「三戶」限制,要怎麼辦?
如果你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多間房子怎麼辦?
「三戶」限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的房子,能適用 1.2% 自用稅率的,全國合計最多就是三戶,超過會依照申報項目進行房屋稅核課。
遇到超過三戶時,如何分配自用住宅房屋稅呢? 當你擁有的自住房屋超過三戶時,您應該選擇哪三戶來適用 1.2% 稅率呢?答案是:優先選擇「房屋評定現值」最高的前三戶來申請自用住宅,這樣節稅的效果才會是最大的!
1庭建議:通常是精華地段房屋、建物面積較大、房屋較新、建材較新的房子,會被優先考慮為自用住宅申請!
如何知道房屋現值?
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核發房屋稅稅籍證明」
Q:房屋現值是什麼?
房屋評定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地段率
供父母或成年子女住的房子怎麼算? 如前所述,若房屋是供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或已成年子女居住,且他們也在該處設有戶籍,房屋也未出租營業,那麼這間房子可以獨立申請適用 1.2% 自用稅率,而且不計算在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三戶」限制內。但一樣要記得主動為該房屋提出申請喔!
Q:我還是想要有房屋稅優惠稅率,但出租房子好麻煩
A:包租代管可以申請房屋稅優惠稅率,並且不受囤房稅限制。
延伸閱讀:【合作文章】台北包租代管找全居資產管理,輕鬆解決房東煩惱、穩定收租
房屋稅自用住宅常見問題
Q1:申請過一次自用住宅,之後每年都要重新申請嗎?
A: 不用喔!只要您的房屋使用情形(例如設籍狀況、沒有出租營業)和所有權沒有變更,申請一次通過後,優惠稅率就會一直持續下去,不需要每年重新申請。但如果之後您將房屋出租、全戶戶籍遷出或出售,就要記得主動向稅務單位申報變更。
Q2:我今年4 月才買房/遷戶籍,錯過 3 月 22 日了,現在申請來得及嗎?
A: 現在申請來得及!但因為已超過今年的申請截止日,所以1.2%的優惠稅率會從明年 5 月的房屋稅單才開始適用。今年收到的稅單還是會依照您申請前的狀況來課徵。
Q3:房子是跟兄弟姊妹一起繼承/合買的,可以申請自用嗎?
A: 可以的!房屋如果是多人共同持有,且自己有涉及在內即符合自用住宅申請。但要注意是「房屋」部分的自用住宅稅率喔!
Q4:我只有土地所有權,沒有房子;或是房子是我的,但土地是別人的,需要申請房屋稅自用嗎?
A: 房屋稅是針對「房屋(建築物本體)」課徵的稅。如果您只有土地所有權,是繳納「地價稅」,不是房屋稅。如果您擁有房屋所有權,即使土地不是您的,您還是需要繳納房屋稅,並且可以依規定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地價稅也有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但申請規定不同,需另行申請。
Q5:如果之後把戶籍遷走了會怎麼樣?
A: 如果原本設籍在該房屋的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全部都遷出戶籍了,就不再符合自用住宅的設籍條件。應該要在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主動向地方稅務單位申報,將稅率改回非自用稅率。如果未申報而被查獲,會被補徵稅款差額!
Q6 : 房子是給爸媽住的房子是我買的,算自用嗎?
A : 可以!如果房子是供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實際居住,且該親屬也在此設有戶籍,並且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那麼這間房子也可以申請適用 1.2% 自用稅率,而且不計入上述提到的「三戶」限制內。但還是需要主動提出申請喔!
Q7 : 房子是空的,沒人住也沒出租,算自用嗎?
A : 不行! 空屋即使沒有出租或營業,但因為沒有符合條件的親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直系尊親屬)在這個空屋設立戶籍,所以無法適用 1.2% 的自用住宅稅率,屬於非住非營稅率(就是囤房稅)。
申請房屋稅「自用住宅」1.2% 優惠稅率是不可忽視的權益!條件清楚明瞭(無出租營業、有設籍、三戶內),申請流程也相當便利。
申請前務必檢查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特別是「戶籍登記」是否已完成,以及確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適用自用的房屋是否在三戶以內。
如果您符合資格卻還沒申請,或是剛買房、剛把戶籍遷入、剛收回自住的屋主,請不要猶豫,現在就拿起您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透過線上申辦,或是直接臨櫃辦理,立即為您的房屋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吧! 每年省下的稅金,都是實實在在的省錢呢!
1庭談人森:現在政府一直希望降低空屋率,釋出空屋讓有需要的人居住,因此以前希望不報稅的房東,這次幾乎無法倖免,1庭建議還是要誠實報稅,以免遇到更多麻煩!
免責聲明:本文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地方房屋稅法規可能隨時變動,1庭的房產人森會盡量更新最新的申請條件與流程,請務必以您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官方公告為準。